黄埔“美玉10条”实施细则出台,应届生2万元住房补贴这样拿!

编辑:众保网    时间:2019年09月18日

各位街坊,还记得上个月黄埔出台的

人才和知识产权两个“美玉10条”政策么?

其中不少条款全国首创含金量十足

除了对领军人才等牛人大咖进行重奖

还对应届生等“小牛”进行奖励

新引进入户的博士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硕士、应届本科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住房补贴。

 这一条堪称最接地气,最贴心

很多人热切期待自己也能从中分一杯羹

黄埔君还接到远在浙江的读者来电呢

 

今天要告诉大家的一个好消息是

“美玉10条”政策兑现细则出来啦 


扫码二维码下载政策详情

不过,本期咱们抛开牛人大咖不管

一起来看看最诱人的“住房补贴”吧!


政策总体情况


“美玉10条”人才政策实施细则:分总则、人才认定、全球纳才奖励、黄埔人才基金、高端项目扶持、安居乐业工程、福利配套保障、名家名匠奖励、高端人才服务奖励、附则十大章节,共179条。这些细则在“美玉10条”人才政策的基础上予以充实,进一步明确了人才类型的认定、人才基金的申报、管理与约束机制等。

 

“美玉10条”知识产权政策实施细则:分为八大章节,包括总则、服务机构落户奖励、经营贡献奖励、交易激励、金融扶持、信息分析奖励、保护资助、附则等内容,共75条;让大家看得清、读得懂,操作便捷。




接下来对住房补贴条款划重点

 

到底哪些人能享受呢?

注意!以下五条缺一不可,

只要一条不符合,你就和补贴无缘

 

一、只针对新落户黄埔,且首次入户广州的外地人才——这意味:


1、在政策实施之日前已入户黄埔的不能享受;

2、本地户籍的应届生也不能享受这一政策。

 

二、学历或技术资格有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有效期内办理毕业生接收的,视同应届毕业生)。


注意:是全日制应届本科生,非全日制的就只能看看啦!

 



三、年龄也有要求: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未满4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未满40周岁,博士研究生未满40周岁,硕士研究生未满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时间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四、还要你在黄埔区内缴社保:

申请人在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后,在引进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且申请住房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引进企业,社会保险无补缴、代缴情况。

 

五、还没完,还需要你在黄埔区有合法住所,且办理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

 

申请人应在本区范围内有合法住所,包括租房和购房两种方式。采用租房方式的需提供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后,在本区范围内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通过购房的应提供在本区范围内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的合法产权证明。

 


政策规定:原已享受过区一次性购房补贴或3年租房补贴的人才,不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住房补贴;原已享受过租房补贴但未满3年的人才,可按本细则继续享受住房补贴,补贴期需扣除原已享受的时间。

 

政策还规定: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住房补贴额度的50%。其中,首次申请应在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满1年后,且引进企业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时提出。第二次申请应在首次申请获批1年后提出。两次申请均应在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另外,对于持有A证、B证且未享受安家费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美玉10条”人才政策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可享受每月最高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期3年,补贴时间自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连续计算。享受免租人才别墅的人才,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补贴。

 


关于小牛最关心的住房补贴,明白了没?

 

符合条件的,恭喜你,赶紧着手申请领钱吧!不符合条件的,也别懊恼,也可以介绍身边符合条件的朋友,不要错过领钱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