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类—广州市新参保单位社保缴费登记办理流程(地税环节)

编辑:朗邦人力   日期:2014-10-07

 

设立登记须备材料说明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设立登记表》(该表格可在各登记受理点领取或从广州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如选择“免填表”服务,办理时由受理窗打印该表格,纳税人审核后再表格上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原件一份;
5、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原件一份;
6、法人代表的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为其护照;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样,须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8、自然人投资者的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为其护照;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自然人投资者德纳税人须提供);
9、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除外);
10、公司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文件;外国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提供相关决议文件);
11、外经贸批文、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外资企业须提供);
12、关联企业(包括投资方)的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有关联企业的纳税人须提供,非居民企业不须提供);
1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企廉政公约》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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